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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難經》之論脈-三難:
一難
曰:十二經皆有動脈,獨取寸口,以決五臟六腑死生吉兇之法,何謂也?
然:寸口者,脈之大會,手太陰之脈動也。人一呼脈行三寸,一吸脈行三寸醫(yī)學教育網搜集|整理,呼吸定息,脈行六寸。人一日一夜,凡一萬三千五百息,脈行五十度,周于身。漏水下百刻,營衛(wèi)行陽二十五度,行陰亦二十五度,為一周也,故五十度復會于手太陰。寸口者,五臟六腑之所終始,故法取于寸口也。
二難
曰:脈有尺寸,何謂也?
然:尺寸者,脈之大要會也。從關至尺是尺內,陰之所治也;從關至魚際是寸內,陽之所治也。故分寸為尺,分尺為寸。故陰得尺內一寸,陽得寸內九分。尺寸終始,一寸九分,故曰尺寸也。
三難
曰:脈有太過,有不及,有陰陽相乘,有覆有溢,有關有格,何謂也?
然:關之前者,陽之動也,脈當見九分而浮。過者,法曰太過;減者,法曰不及。遂上魚為溢,為外關內格,此陰乘之脈也。關之后者,陰之動也,脈當見一寸而沉。過者,法曰太過;減者,法曰不及。遂入尺為覆,為內關外格,此陽乘之脈也。故曰覆溢,是其真臟之脈,人不病而死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