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筆者最近發(fā)現(xiàn)某地一藥店銷售保健品“白首烏粉”,店員向顧客宣傳說,何首烏分赤、白兩種,白首烏就是白色的何首烏,是首烏中的極品。
有點中藥知識的人都知道,江蘇濱海特產白首烏根本不是什么“白色的何首烏”,它與何首烏雖都名含“首烏”二字,但二者卻毫無“親緣關系”。白首烏系蘿藦科植物,而何首烏是蓼科植物。白首烏可補氣健脾、益精血,但藥力緩和,一般不作為藥用;何首烏為常用中藥,有生制之別,制首烏的功效是補肝腎、益精血,生首烏的功效是解毒、散結、潤腸通便。銷售“白首烏粉”的這家藥店,不但其店員口頭向顧客宣傳“白首烏就是白色的何首烏”,而且其印制的宣傳單上,特別注明“何首烏分赤、白兩種,白首烏是首烏中的極品”。顯然,這家藥店是借顧客對白首烏的不了解,來誘導顧客大量購買自己銷售的“白首烏粉”,進而擴大銷售量。
藥店把白首烏說成是“白色的何首烏”,雖屬個別,但故意混淆概念的做法眼下卻相當普遍,這一做法嚴重地侵犯了顧客的權益。
另外,藥店店員將白首烏宣傳成“白色的何首烏”,我們絕不能只將其當作笑話來看,因為這不僅反映了一些藥店為推銷產品存在故意誤導顧客的問題,而且也暴露出時下一些店員專業(yè)素養(yǎng)嚴重欠缺。
按照要求,藥店應當聘用專業(yè)人員,可有些藥店出于降低經營成本或其他因素的考慮,聘用不符合條件的非專業(yè)人員擔任店員。這些店員由于缺乏相應知識,很容易給顧客帶來用藥安全隱患。如2006年《三秦都市報》報道,陜西省一位患有心血管疾病的72歲老人樊某,持一張中藥處方到某藥店購藥,店員錯將“松香”當成“白檀香”賣給他。而當店員為這老人煎藥時,發(fā)現(xiàn)藥很難熬,“把鍋都熬壞了”,可她既不對藥品產生懷疑,也不及時向藥師反映情況,導致樊某服用后出現(xiàn)嚴重的上吐下瀉癥狀,不得不入院接受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