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凡以清解里熱為主要作用的藥物,叫做清熱藥;以清熱藥為主組成的方劑,叫做清熱劑。
清熱藥和方,性屬寒涼,具有清熱瀉火,解毒涼血等功效,主要用于熱病高燒,熱痢,癰腫瘡毒等所呈現(xiàn)的各種里熱證候。
熱證中有熱在氣分、營分、血分、以及虛熱、實熱等證的不同,故清法中可分為清熱瀉火、清熱涼血、清熱解毒、清熱燥濕藥四種;別附;清虛熱、清臟腑熱法。
本類方藥性多寒涼,易傷脾胃,對脾胃虛弱的患者,宜適當輔以健胃的藥物;熱病易傷津液,清熱燥濕藥,又性多燥,也易傷津液,對陰虛的患者,要注意輔以養(yǎng)陰藥,祛邪不忘扶正。
對脾胃虛弱、胃納不桂、腸滑易瀉的慎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