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然藥物化學實驗安全常識:
一、實驗室是進行實踐教學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。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,確保實驗工作的順利開展,制訂本管理制度。
二、安全工作,人人有責。實驗室管理員、實驗指導教師、參加實驗的學生,必須牢固樹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實驗操作流程,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
三、實驗室內(nèi)的一切電源、火源要有專人負責管理,定期進行安全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隱患及時處理,。
四、實驗室內(nèi)不準私拉電線,如工作需要,事先上報有關部門批準。
五、實驗室內(nèi)存放的一切易燃、易爆物品,都要單獨隔離,與火源、電源保持一定距離。
六、使用和儲存易燃、易爆物品(氫氣、氮氣、氧氣等)的實驗室,嚴禁煙火。醫(yī)|學教育網(wǎng)搜集整理不準在實驗室內(nèi)吸煙或動用明火,如需使用明火作業(yè),應事先向保衛(wèi)處申請,經(jīng)批準并轉移好易燃、易爆物品后,方可點火作業(yè)。
七、實驗室必須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。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的、便于取用的位置,指定專人管理。
八、實驗室內(nèi)嚴禁存放個人物品。
九、實驗室內(nèi)不準舉辦一切與實驗無關的活動。
十、實驗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,使用實驗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管理員同意。
十一、實驗結束后,實驗指導教師應要求和督促學生關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,切斷電源、氣源和水源,清理和歸還各種試劑及化學藥品。
十二、參加實驗的學生離開實驗室后,實驗指導教師與實驗室管理員一起對實驗室內(nèi)的儀器設備、電(氣、水)源等情況進行檢查,確認無問題后,關好實驗室門、窗。
十三、重要實驗室、或有貴重儀器設備的實驗室,應派專人值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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