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能引起腹瀉,或潤滑大腸,促進排便的藥物,稱為瀉下藥。
本類藥為沉降之品,主歸大腸經。主要具有瀉下通便作用,以排除胃腸積滯和燥屎等,正如《素問。靈蘭秘典論》所云:“大腸者,傳導之官,變化出焉。”或有清熱瀉火,使實熱壅滯之邪通過瀉下而清解,醫(yī)學教|育網搜集整理起到“上病治下”、“釜底抽薪”的作用;或有逐水退腫,使水濕停飲隨大小便排除,達到祛除停飲,消退水腫的目的。部分藥還兼有解毒,活血祛瘀等作用。
瀉下藥主要適用于大便秘結,胃腸積滯,實熱內結及水腫停飲等里實證。部分藥還可用于瘡癰腫毒及瘀血證。
使用瀉下藥應根據(jù)里實證的兼證及病人的體質,進行適當配伍。里實兼表邪者,當先解表后攻里,必要時可與解表藥同用,表里雙解,以免表邪內陷;里實而正虛者,應與補益藥同用,攻補兼施,使攻邪而不傷正。本類藥亦常配伍行氣藥,以加強瀉下導滯作用。若屬熱積者還應配伍清熱藥;屬寒積者應與溫里藥同用。
使用瀉下藥中的攻下藥、峻下逐水藥時,因其作用峻猛,或具有毒性,易傷正氣及脾胃,故年老體虛、脾胃虛弱者當慎用;婦女胎前產后及月經期應當忌用。應用作用較強的瀉下藥時,當奏效即止,醫(yī)學教|育網搜集整理切勿過劑,以免損傷胃氣。應用作用峻猛而有毒性的瀉下藥時,一定要嚴格炮制法度,控制用量,避免中毒現(xiàn)象發(fā)生,確保用藥安全。
根據(jù)瀉下藥作用強弱的不同,可分為攻下藥、潤下藥及峻下逐水藥。
現(xiàn)代藥理研究證明,瀉下藥主要通過不同的作用機理刺激腸道粘膜使蠕動增加而致瀉。另外大多藥物具有利膽、抗菌、抗炎、抗腫瘤作用及增強機體免疫功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