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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合并心臟病診斷依據:
1、過往病史
妊娠前有心悸、氣短、心力衰竭史,或曾有風濕熱病史;體檢、X線、心電圖檢查曾被診斷有器質性心臟病。
2、臨床癥狀
(1)有勞力性呼吸困難,經常性夜間端坐呼吸、咯血,經常性胸悶、胸痛’心悸、氣短等臨床癥狀。
(2)有發(fā)紺、杵狀指、持續(xù)性頸靜脈怒張。
3、心電圖檢查:有嚴重的心率失常,如心房顫動、心房撲動等情況。
4、X線檢查:顯示心臟顯著擴大,尤其個別心腔擴大。
5、B超心動圖檢查:發(fā)現心肌肥厚、瓣膜運動異常,心內結構畸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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